高速公路路基中水泥稳定碎石的材料要求
在高等级公路修筑过程中,路基材料的质量对公路的耐用性至关重要。通常的高速公路施工中,垫层使用三七灰土,基层和底基层使用水泥稳定土,水泥稳定碎石和各种级配碎石,三七灰土一般采用路拌形式,基层和底基层的各种水泥稳定材料则采用连续式搅拌站厂拌的形式。一般来说,影响稳定土质量的因素有两个,包括设备精度和材料要求,本文重点论述一下水泥稳定碎石的材料要求。
水泥
水泥是水稳碎石结构中唯一的胶凝性材料,其质量尤为 重要。为保证混合料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拌和、运输、摊铺和 碾压,并达到最后强度,满足规范要求,应选用初凝时间大于 3h和终凝时间大于6h的低标号水泥,禁止使用快硬水泥、 早强水泥以及变质水泥。
碎石
基层用碎石最大粒径≤31.5 mill,压碎值≤28%,粗集 料针片状含量应不大于18%(宜不大于15%,l号料和2号 料0.075 mill通过率不大于15%,3号料0.075 mill通过率不 大于3%,4号料0.075 mm通过率不大于20%(宜不大于 18%)),小于0.6 mm的颗粒要求液限小于28%,塑性指数 小于9,且集料中0.5 mm以下细粒土有塑性指数时,小于 0.075ram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5%,细粒土无塑性指数时, 小于0.075 mrfl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7%.不含有粘土块和 有害杂质。不同粒径的集料应分别堆放,严禁混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