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型碎石厂设备选择应遵循节能高效、绿色环保、性能优良、安全可靠的原则,类型、规格、数量应能适应砂石料原料特性和生产能力的要求,并能满足成品骨料质量和产量的要求。 砂石料生产设备配置应与工艺流程设计相一致,并能适应原料岩性变化和进料级配的波动。
同一生产单元宜选配相同规格型号的设备,特大型及大型砂石加工系统同一单元的破碎筛分设备不宜少于2台,并应满足设备负荷率的要求,设备负荷率根据原料特性在65%~90%之间选取。
破碎设备的类型和数量应根据砂石原料特性、破碎车间处理能力和进料最大粒径确定;
砂石原料为难碎或磨蚀性高岩石时,粗碎应选择颚式破碎机或旋回破碎机,中、细碎宜选择圆锥破碎机,超细碎宜选择细腔型圆锥破碎机或“石打石”立轴冲击破碎机;
砂石原料为中等可碎岩石时,粗碎可选择旋回破碎机、颚式破碎机或反击式破碎机;当选择反击式破碎机时,应对产品中特大石和大石的含量与粒径进行复核。中、细碎可选择反击式破碎机,超细碎可选择“石打铁”立轴冲击破碎机;
砂石原料易碎或中等可碎且韧性较高,中、细碎选择反击式破碎机时,宜进行骨料成形试验和各级粗骨料中径筛余量的复核;
砂石原料破碎易产生石粉时,应对产品中的石粉含量进行复核,如石粉含量过高,则不宜采用反击式破碎机;
硬度高、磨蚀性高的砂石料,破碎设备负荷率应取下限值;
粗碎设备与半成品料堆之间的带式输送机应设置电磁除铁器,中、细碎前的带式输送机宜设置金属探测器和电磁除铁器。
筛分设备选型与配置应根据工艺流程计算的处理量、筛分机处理能力及设备负荷率确定;
筛分设备应按每层筛网的部分筛分效率计算处理能力,按计算的最大筛分面积配置筛分设备;
粗碎后的半成品筛分应选择重型圆振动筛,人工干法制砂分级宜选择高频振动筛。单台振动筛层面不宜多于 3 层;
采用圆筒或槽式洗石机洗石时,应配置脱水筛对洗石后的尾料进行脱水;采用振动筛冲水洗石时,应配置螺旋分级机对细颗粒脱水。洗石机的选型和数量应满足砂石料最大进料粒径和处理能力的要求。
制砂设备配置应根据制砂原料特性及含水率、进料粒径级配、单元处理量、产砂率及石粉含量等因素确定;
采用立轴冲击破碎机制砂时,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砂分级设备配套;采用棒磨机制砂时,特大型及大型砂石加工系统应整机备用。设备生产能力和数量根据生产性试验或同类工程经验确定;